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一、徐州考区咨询电话
申述咨询电话: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考务咨询电话: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二、徐州考区陈述申辩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3月13日-21日,每天9:00-12:00,13:30-17:00;
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506室。
三、二审不通过人员名单
姓名 |
证件号码 |
审核意见 |
王源 |
320311********7350 |
工作单位、社保信息、工作证明单位不一致 |
田磊 |
320381********0338 |
工作单位与社保信息不一致 |
胡林 |
320382********0239 |
社保和工作单位证明不符 |
李敏 |
320323********7724 |
社保信息与报考工作单位不符 |
孙争 |
320323********7134 |
无工作证明材料 |
韩星星 |
320323********1832 |
无学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单位工作证明 |
韩涛 |
320322********5017 |
无工作证明 |
李连利 |
372801********2113 |
无学历证明、社保信息、工作证明 |
宋广军 |
370284********533X |
无学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单位工作证明。 |